今年,有一个词汇,能拨动心弦、激发能量、振奋人心,它叫“中国梦”!众所周知,“中国梦”与公正司法密不可分。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本身就是“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保障。所以,我们每一位法官都应要积极做一个“逐梦”之人。
逐梦,就要提升案件质量。“举头仰望,皎洁明月挂枝头,低头沉思,两袖清风伴前行。”作为法官,肩负着“公堂一言断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的责任,如刀尖上的舞者,在案件质量上不敢有半点差池。今年来,我市两级法院正在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我们每一位法官都要以此为契机,不断钻研业务知识,不断历练业务本领,不断树立“提升”意识,要视案件适量为生命,要慎独、慎微、慎情、慎友,始终做到“守得住清贫,耐得住诱惑”,始终坚持每一个案件“经得起推敲、受得住评查”,扎扎实实提高案件审判质量,要让人民群众在个案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逐梦,就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人民法院的司法权源于人民群众、属于人民群众,司法工作因而也必须服务于人民群众。法官理应树立亲民敬民意识,要怀着服务群众、司法为民的强烈责任感去开展每一项工作,争做“平民法官”,以真心赢民心,以真情换民拥。要抓住群众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在推进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设身处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让人民群众从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执法办案中信服人民法院、信赖人民法官。要不断开拓创新,探索更多的“便民为民”新举措,尽最大努力方便诉讼群众。
逐梦,就要提高司法公信力。庞德说“假设有最明确的规则,最文明的程序以及最完美的法庭技术,但是最重要的因素还是法官。”可见,法官作为法律的实施者,其一言一行关乎法律的尊严。在民众眼里,法官就是司法机关和法律本身的化身,在整个司法活动中居于核心地位,而司法是否具有公信力又与法官的个人素质关系密切。法官的素质,既包括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丰富的裁判经验、熟悉法律规范等专业素质,也包括政治敏锐力和法律信仰、正直无私以及廉洁诚信等非业务素质。每一位法官都要不断加强自身学习,着力提高自身素养,只有这样才能更加准确地理解法律的精髓,更加正确、正当公正地运用法律,确保司法公正。 只有积极争做一个“逐梦”的法官,不断学习,不断提高,与群众同呼吸,与法律同前行,这样才能为实现未来之美好的“中国梦”尽一份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