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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文字能力
作者:张武  发布时间:2013-10-29 14:38:00 打印 字号: | |
  古人云:“文章千古事”,可见写文章的重要性。对于法院干警来说,具备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是承担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必要条件。

  执法办案工作对干警文字写作能力的要求无处不在:从起诉状中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从诉辩中归纳双方争议焦点、从诉讼参与人繁琐的口头表达中概括真意等等,这些程序性事项实质上都是文字写作能力的运用。审理报告、庭审笔录、裁判文书等更是写作能力的直接表现,制作一份优秀的法律文书,需要良好的法律素养和逻辑推理,更需要良好的文字表达,做到用词准确、逻辑清晰、说理透彻,从而达到胜败皆服的境界。还有,办案经验的总结推广,只有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才能从鲜活生动的事例中精确地提炼出具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的审判技巧和司法技术,从司法实践中积累的宝贵财富才能得到传承与发扬。同样,对于调研报告等文体而言,一线办案人员的经历、体会、思考和建议是最丰富、最直接、最有用的素材,但如果被写作能力所制约,写出味同嚼蜡的八股文,无异于明珠暗投。所以说,法院干警手中的笔,是展现司法智慧的一扇窗口。

  对于如何提高写作能力,我结合自己的经验提出一些浅见:一要开阔视野。文章最要紧的是立意,意从何来?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就是要从多方面观察和感受生活,不仅要熟知法律条文,还要全面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知晓全省、全市的社会经济现状,谙熟徽州传统文化,了解社情民意。如果独居一隅,不谙世事,文章自然枯寒干涩,见解单薄,有时还可能与大势背道而驰。二要广泛阅读。古人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阅读可以弥补我们体验生活的不足,使我们间接地获得许多基础材料,可以使我们博采众长,多方面地学习别人的写作方法和技巧。读书要不拘专业,要广泛涉猎、胸罗万卷,才能做到厚积薄发、文采斐然。三要勤于实践。“读十篇不如做一篇”。要经常学习,认真练习,行文布局、遣词造句是一个熟能生巧的过程。写出来还要反复修改,弥补一次思维的不足。只有反复思考,不断修改,才能使文章从混沌到明朗、从凌乱到精妙,也才能使我们的写作能力在修改过程中不断得到提高。所谓“凌云健笔意纵横”,是经过无数次磨砺才能到达的境界。
责任编辑:刘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