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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中的侠者之道
作者:祁门法院 刘欢  发布时间:2013-12-16 10:18:13 打印 字号: | |
  法理中有侠者之道,就好比一位侠客,挥舞着利剑,将正义传播开来。——题记                                                               

  依稀记得大学一年级时,心情一直沉浸在满是刀光剑影、飞檐走壁的古装武打片的“侠义海洋”里。一集,一集《白眉大侠》从网上下载回来,晚上躺在被窝里抱着个MP4,如饥似渴地看着,并且乐不可支。遇到精彩处,则暗自偷笑。当邪云遮盖了青天,心里怒火中烧,义愤填膺;当大侠手起刀落,执贼首于黄泉,顿感大快人心,不由得啧啧称叹,拍腿叫好。就这样,满心冲荡着邪恶势力打击迫害忠良的不平与大侠侠肝义胆,拔剑挥去,扫平拦路虎的快感。几番玩味之后,不由一声长叹,既叹世道之艰,小人猖獗,又叹人间正气,侠者如云。作为一名法学学生,我从中深深体会到了正义的奥妙,这不仅仅源于我对《白眉大侠》的喜爱和大侠侠者之风的痴迷,还在于我在法理的学习中感受到法之正义与侠者之道的共融。

  所谓白眉大侠者,徐良也。他一身傲骨,侠义无边,左手剑,右手刀 ,杀尽天下卑鄙之人。他身处官府和江湖两道,在官府,维护封建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受命查访种种不法劣迹,将其拿获,缚至有司依法绳之,来保国护民;在江湖,遵守江湖道义,秉着一腔正气,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从而客观上有利于维护实质正义。在这一系列的“拔刀”过程中,侠者风骨中的“惩奸除恶”之举所体现的正义正是法之所需,法之奥妙。学过法理的都知道,正义源于社会中人们长期形成的道德评价,本是属于道德范畴。但随着社会的进步,民主法治的到来,正义的强有力的评价作用得到巨大彰显,如正义可以填补法律空白,正义可以作为纠正法律失误的力量,正义可以作为法律解释的标准等等,于是,它被吸纳为法源的一部分,而且是法律的本质属性。法理作为法学的基础理论将正义吸纳进来,意味着法律的施行是为了正义的实现,这本身就体现出侠者的精神。徐良,一代名侠,在当时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他和其他数不胜数的侠客,构成一个特定群体,他们是正义的化身,手中之剑是正义之剑,是为扫除邪恶而存的。他们那么受人推崇,受人敬仰,无非是因为侠者有道,心存正义,而人们渴求正义。而法律,法律的精神是什么呢?其也无非是实现世间的正义,这一点与侠者之道完全吻合。再者,一个缺乏正义追求的大侠,首先受到鄙夷的是他的“拔刀相助”;一部缺乏正义追求的法律,首先受到打击的就是它的实效。可见,大侠奉守的侠者之道体现深深的法理,法理则蕴含着神奇的侠者之道。

  时代需要英雄,时代呼唤侠者,当今时代亦然。可以说,法律是现今人们心中的大侠,它用正义之剑,惩恶扬善,铲奸除恶,正如徐良用手中那把闭月羞光剑来扫除邪恶一样。我希望法律有朝一日能像影片描述徐良那样:他是横空出世的英雄,他有海阔天空的心胸,他是盖世无双的侠客,他有出神入化的武功,深嵌人们心底。

  侠客常曰:壮志未酬,剑锋不藏。此亦为侠者之道,于法理上亦有体现,即世间正义只要未立,法则永存!
责任编辑:邱勇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