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作者:市中院立案一庭  发布时间:2014-01-03 17:08:24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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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风光秀丽黄山脚下,下辖七个基层人民法院:屯溪区人民法院、黄山区人民法院、徽州区人民法院、歙县人民法院、休宁县人民法院、祁门县人民法院、黟县人民法院。内设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立案一庭、立案二庭、信访科、执行局、法警支队、司法鉴定处以及政治处、研究室、行装处、办公室等综合部门。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判各类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办理各类执行案件,指导和监督全市各区县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黄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为了方便您进行或准备诉讼,现将我院各业务庭工作职责分工介绍如下: 


1、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


依法审理本院管辖的各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案件;办理减刑、假释案件。


 2、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


依法审判婚姻家庭、人身权利、房地产合同纠纷和公民之间各类合同和侵权纠纷案件。依法审判公民与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各类合同及侵权纠纷和企业破产纠纷案件。


3、行政审判庭


依法审理本院管辖的一、二审行政案件,办理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


4、立案一庭、立案二庭


对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登记立案、审查立案;依法审理管辖异议等案件;办理诉前财产保全等工作;负责对不服本院及基层法院民商事生效裁判的申请再审、申诉的审查处理(裁定驳回申请、裁定再审);负责对不服本院及下级法院刑事、行政生效裁判的申诉、申请再审的审查处理;负责对全市法院再审审查工作的监督指导。


诉讼费预收及减、免、缓审查报批,审查报送上诉案件卷宗等工作。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


5、信访科


负责信访、人民群众来访接待,申诉、申请再审形式审查工作;负责申报处理涉诉信访终结案件;负责本院联络督查工作;负责对全市法院再审审查工作的监督指导。


6、审判监督庭


负责本院各类再审案件的审理,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再审案件的审理工作。


7、执行庭


负责审查并执行本院审结并生效的各类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由本院执行的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作出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诉前保全裁定的执行,并执行其他法院移送及委托执行的案件。


8、司法鉴定处


负责司法鉴定及其他专门性的技术工作,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司法鉴定及其他专门性技术工作。


9、投诉渠道


投诉部门: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


投诉电话:0559-2356018

举报受理网站

网址:http://jubao.court.gov.cn/C90

 

责任编辑:武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