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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 之判后答疑
  发布时间:2014-08-07 19:39:45 打印 字号: | |
  判后答疑

如果您对裁判事项有异议或疑问,可以向本院提出判后答疑,本院会有针对性地向您解释、说明裁判有关程序适用、证据认定、裁判理由及裁判文书的文意等问题,消除您的疑问。

一、对哪些案件可以提出判后答疑?

本院作出裁判的各类一审、二审及申诉复查、再审和执行案件。正在审理中的案件不属于答疑范围。

二、谁有权提出判后答疑?

案件当事人及近亲属对本院作出的裁判有异议或疑问的均可提出。

三、什么时候是判后答疑期?

案件在审判监督程序完成之前,均为判后答疑期。

四、谁是判后答疑人?

案件审理的合议庭是判后答疑人,立案信访部门协助接访。

  五、何为预约答疑?

如答疑人无法安排当即答疑的,立案信访部门向来访人说明情况并可留下有关材料,告知来访人将为其安排预约答疑。

六、判后答疑的方式有哪些?

判后答疑一般采用当面释疑的方式,面对面向当事人释法阐理。经当事人同意,在条件许可情况下,也可采用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答疑。
责任编辑: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