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梦是创造的源泉”。梦想,是一个人生活的动力,是一个人前进的方向。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几经辗转,几经沉浮,时至今日,汇聚成了一个梦,中国梦。作为一名基层政法干警,一个属于自己的中国梦也同样在内心升腾——法官梦。
法官梦,就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手举法槌定纷止争;法官梦,就是要时刻秉持“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理念,提高司法能力,提高司法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党和国家对政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新要求,是人民群众对人民法官的新期待。
以公开促公正。公平正义是司法追求的目标,而司法则是保障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是“阳光下的公正”,是“看得见的公正”。要做到公平正义,就要践行司法公开,将司法活动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增强法官的责任心,提高办案质量,避免暗箱操作、枉法裁判等司法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树立司法权威,增强人民对司法的信任度和公正感。推进司法公开,使当事人完全的参与到整个司法活动中,随时掌握案件审理的动态、进展,全面了解诉辩双方的意见,充分理解裁判的依据和法官的推理。司法公开是公正的需求,是人民群众信任司法、享受司法的渠道。
以廉洁致公正。廉洁是清澈源泉的保证,是撑起天平的脊梁,是法官永恒的生命,廉洁如水才能执法如山、公正为民。作为人民法官要时刻提醒自己把好欲望、人情、责任“三道关”,念好人民清心、组织放心、家人安心“三心经”,要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物不拿”、“不净之地不去”、“不正之友不交”。保持廉洁自律,一要精于心,要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将对法律的信仰真正扎根于灵魂深处,坚定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价值观;二要践于行,要理性对待人情,唯法为上,谨言慎行,避免影响司法公正或者使社会公众对司法公信产生合理的怀疑,要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与法律素养,能动司法,达到实质公正,实现社会正义。
以为民保公正。法官的审判权是人民赋予的,法官首先要理清“权从何来、为谁司法、靠谁司法”这个思想认识问题,牢固树立“忠诚、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审判的本质意义和工作目标,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是公正、是正义、是平等。人民群众的意愿就是通过符合人民群众现实需求的审判方式,公正廉洁的审判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尊重,明白胜在哪里,败在何处,心服口服,案结事了。公正司法,就是要坚持司法的人民性,甘当平民法官,践行群众路线,拜人民为师,把业务知识的增加和司法水平的增强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实践之中,满足社会各阶层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以人民的满意换得法官的尊严,做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稳定、长治久安、发展进步,做到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司法正义与公正审判是法官永远的职业梦想和价值追求,是法治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官们通过千百万个案的公正审判,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以司法公开之名,开社会公平之花,结社会公正之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