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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你,是我的缘
作者:姚侠  发布时间:2018-08-28 10:54:25 打印 字号: | |
  第一次走进法院是我刚上初中时。父亲带着我去舅舅家串门,舅舅家住在老县委大院,距离老法院很近。不习惯待在家里的我被舅舅领着出来玩,去看八脚牌楼。路过打箍井时,那么多的单位我都没兴趣瞅一眼,偏偏拽着舅舅的手朝着法院的大门迈了进去。

  法院的楼梯是木头的,印刷机是油墨的,我发现,在木头楼梯上蹦蹦跳跳声音很响,便在那跳个不停。舅舅怕我的淘气吵到办公,就让我到后院玩耍。后院,有漂亮的喇叭花,还有一个很大的审判庭,里面的人在激烈地“争吵”着。我好奇地趴在窗台上,使劲朝审判庭里张望。我傻傻地问:“舅舅,他们在吵什么呢?怎么还有戴大盖帽的警察啊?”舅舅微笑着告诉我:“这里是法院,戴大盖帽的是法官,他们在开庭审案。”“什么是法院啊?”我继续问。舅舅看着一脸天真的我,缓缓说道:“法院是给老百姓说理的地方,也是把坏人关起来的地方。”我点点头,似懂非懂。

  或许是受舅舅在政法系统工作的影响,2005年高考填志愿时,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法学,正式走入法律殿堂。大三下学期,理论课修完的我们,经学校推荐到蚌埠市下面的区法院实习,我被安排到龙子湖区法院民一庭跟随师傅陈法官见习,偶尔客串下书记员的工作,其乐无穷。

  临近实习结束,来了一批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我有幸全程参与协调。民工的诉求很简单,拿回血汗钱是他们唯一的要求,但民工的诉求很难实现,因为被告公司的财产在诉前已经变卖殆尽,所剩价值根本不足以支付民工工资。获知情况的民工们难以接受这样的结局,纷纷聚拢到法院门口,要求法院判决公司老总付款。我不以为然,嘟囔着对师傅说:“公司法不是有明文规定么,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要老总付款没有法律依据”。师傅笑了笑没有说什么。当天下午,师傅通知了被告公司老总到庭,又从民工中选了代表,在法庭进行了调解,我主动申请担任记录员。调解过程中,师傅一反常态,没有释明任何法律,而是从公司的筹建历史及发展经历说起,讲述了民工们对公司的辛勤付出。我原本担心的争吵没有出现,甚至连相互指责都消失的无影无踪。在师傅的娓娓道来下,公司老总喊来妻子,代替公司把欠付的民工工资当场付清。事后,我很不理解公司老总的做法,师傅看了一脸疑惑的我,淡淡地说道:“裁判案件除了要有法律依据外,还要有一颗正直、善良的心,能争取的就决不放弃”。从那时起,我才真正理解一个法官的胸怀,装的不仅仅是法律,还有一颗司法为民的心。

  大学毕业,怀揣着心中的法官梦,我如愿考入法院工作。从此,我踏进了歙县人民法院,从一页页的庭审记录,一次次的送达宣判,一本本的案卷装订,开始了我的司法工作生涯。一路走来,已经十年,从王村法庭,到执行局,再到市中院挂职,然后回到审管办,调往民一庭,再到如今的杞梓里法庭,我成为了同事们眼中轮岗最快的员额法官。

  记得在王村法庭工作时,曾陪同潘庭接待过一名来访人。那是一位六七十岁的大娘,穿着一件打满补丁的衣服,虔诚地向我们讲述文革时期自己的纵火案,要求我们给她开公函,证明非故意犯罪。大娘说:“我当时是冬天烤火,先把自己家厨房烧了,才把邻居家的墙烧黑了一大片,我不是故意放火去烧他家房子的,我也已经赔偿了钱给他们。”庭长问:“那您当年为什么不解释清楚,现在都过去三十多年了,才来法院反映呢?”大娘两手一摊,无奈地说:“当时年轻,不懂法呀,坐牢的时候虽然觉得委屈,也没去喊冤。现在我孙子好不容易考上了大学,在学校申请入党,学校说要调查家里人情况。我听人家说,法院会还我清白,不要影响我孙子入党呀!”

  作为一名法官,我深知根据法律规定,文革时期的案件有着其特殊时代背景,单位公函也不能随意开给当事人。在法和情之间,我茫然了,我知道,一句不予办理,不足以安慰一位对孙子充满希望的奶奶。于是,我安慰大娘说:“大娘,这件案子已经过去这么多年,既然学校已经在考察您的孙子,说明他很优秀,不一定会影响他入党。如果一定要提交家人曾经犯罪的材料,我帮您把那判决书调阅出来再复印一份和您这份一起带上,学校看了,就知道您按现在的法律规定不构成犯罪。”大娘听了我的话高兴起来,一扫来时的愁容,满脸的褶子像是绽放的菊花,连声向我道谢,小心翼翼地用塑料袋收好那已经泛黄且有些破烂不堪的判决书,满心欢喜地离开了法庭。

  送走了她,我心中却难以名状。我不知道她的孙子,是否会因为一件陈年旧案影响前程;我也对法官的职责,陷入了沉思。作为法官,可能我们这一生就接待他这一次,就审理他这辈子唯一一个案件,但那却可能是他们的全部。我们的一言一行,可能让一对夫妻和好如初,也可能让一个家庭支离破碎;可能让一位当事人追索回全部的积蓄,也可能让他们因索债无望而颓废;可能让一个因交通事故瘫痪的孩子一辈子有更换假肢的费用,也可能让他这辈子只能坐轮椅。

  作为法官,不仅因为自己能裁量生死而威严神圣,而更因为这些普普通通老百姓的无限个可能,多了一份职责。

  每逢当事人手拿判决书发出或好或坏的感叹时,作为法官,我总觉得自己有义务去了解这感叹背后的故事,有义务去思考这感叹深处的悲哀或喜悦。“善体法意,顺遂民情”,这是大学毕业典礼时老师给予我们三百法学毕业生的赠言,也是我一直在努力做到的。

  我知道在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一些无疾无终的情感,它就如流光飞舞的时间,注定是用来洗涤一切。但有些记忆穿越重重的时光仍然刻骨铭心,也许只有走过,才能懂得,从最初的模糊不清,到后来的明朗清晰。也许只有在自己心如止水的时候,才能在不经意间的画面中浮现儿时第一次迈入法院大门的情形,这段懵懂却又注定一生的缘分。

  或许经年过后,已远离纷繁复杂的纠纷化解;或许年老体衰,已不能在法官的岗位上履职尽责;但我依旧会如此眷恋。
来源:歙县法院
责任编辑:钱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