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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柔弱和良善,应得到法律人的关注
作者:崔志强  发布时间:2018-09-14 15:42:07 打印 字号: | |
  在办公室忙乎,突然电话铃响,接听,是门卫,说有个女当事人找我。我急忙下去给她开门。

  是我熟悉的一个当事人,面貌没变,还是很素朴、轻声细语。她说,他没给,打电话又关机,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我看见履行最后期限是2016年12月31日。

  那个人是她的前夫。眼前的这个女人是那么痴心爱他,即使他因打架被判刑坐牢,仍不离不弃等他回来,给他资金,不仅是自己打工所有的收入,还向父母亲戚借钱给他用,让他重新做人。可他不仅将她的钱花个干净,还移情别恋,在外面另养一室。事发后,她给他机会,原谅了他,但他浪子不回头,并且起诉离婚。

  在法庭上,女的声泪俱下,她的父亲也痛心疾首。但那个男的好像无所谓,对妻子之情无动于衷。

  遇到这种案件,我也是直叹这女的太傻了,太用情了。

  我想这段婚姻是保不住了,唯有解除才能让女的远离噩梦和畸形的爱。女的听从了我的劝告,但又哭诉:“我问家里亲人借了许多钱怎么办?”一笔笔算,并讲了来龙去脉,但男的一概否认。

  女人出示的证据都是她的银行卡记录和自己签名书写的借条,男的没留一点痕迹。男的情况我通过庭审知道,先是无所事事,东游西逛,后为人打架坐牢没有收入。但后来租房做生意,钱从何而来?十有八九都是女的资助。但男的始终不念丝毫旧情,不想承担任何责任。

  我相信女人的话,但法律讲求证据,且证据要形成锁链,但男的恰恰不在锁链的一环,巧妙地“金蝉脱壳”。我很同情女方,但法律是不能用同情代替和诠释的。

  我想让案件能完美结案,使女的不致受伤过深,情财两失。我决定设法调解,加强调解。

  我做男方工作。我说:“男人都应该有担当,对女人的付出应该铭记在心,而不是转身抛诸脑后。女的对你这么好,你蹲监几年,她一直候着你,并且拿出自己的积蓄扶助你。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男的默不声言,看来有所触动。我又说:“你不给她补偿,你心里也过意不去,那些钱尽管是用在你们身上,但毕竟是为你而借,她凭着自身劳动是不须举债的。如果你撒手不管,她一个弱女子能负担得起吗?人家也会笑话你,你走到哪儿,都会被人戳着脊梁骨。再者,你们也是多年夫妻。常言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何况这么多年风雨相伴。”

  “你到底外面有没有女人,你心里清楚。”末了,我重重掷下这一句。

  男的终于被说动,开始直面现实,回归良心。他说,现在没有钱。我马上趁热打铁,说这都可以商量。然后我又让他们面对面商量,最终双方在钱的数额及给付期限上达成了协议。

  两人在笔录上签完字,我知道我身为法官,为这个较弱的“傻傻”女当事人争取了一些利益。她临走时,一个劲地说谢谢,我欣慰地笑了。

  如今,她拿着执行申请书来,我很惊讶,也很同情。惊讶的是,男的没有兑现承诺,并且玩失踪;同情的是,女的至今没有拿到钱,那都是她自己和家里人的血汗钱。

  我立马搁下手头所有的工作,填写移送执行表,然后找分管院长签字。分管院长不在,我就和颜悦色对她说,你先回去,其它手续我来办。

  她走后,我又上楼找了几趟院长,终于如愿签字。我立马让书记员拿去到立案庭登记,想让执行程序第一时间运转起来。

  虽然我做的都是微不足道的工作,但于弱者于良善者,我想会感受到一丝司法阳光的温暖。法律的宗旨就是匡扶正义、扶助善弱,我没有逾越法律和违背法官的职业操守,我践行着法官的职责。那些柔弱和良善,是我永远关注的角落!
来源:黄山区法院
责任编辑:钱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