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报道
喜报!歙县法院干警荣获全省法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先进个人
  发布时间:2022-06-06 08:47:33 打印 字号: | |

日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对全省法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歙县法院干警吴刚因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中表现突出,获评“全省法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先进个人”

吴刚同志现任歙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自2014年12月进入歙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法官助理,现兼任院扫黑办工作人员。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主要承担协助办理案件、对接联络、撰写文字材料、相关数据统计等工作。该同志忠于司法事业,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深入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吴刚同志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委、上级法院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相关法律规定及常态化工作机制,积极组织案件协商、庭前会议等,参与庭审筹备及保障工作,为法官准确把握案件定性及量刑奠定良好基础。吴刚同志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守起,从高从严要求自己不断增强廉洁意识,以实际行动树立青年干警的良好形象。

青衿之志、履践致远,吴刚同志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工作斗志、高涨的工作干劲、务实的工作作风,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在平凡的岗位上把各项工作想在前、干在前,积极发挥着示范引领作用,为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用实干交出青春奋斗答卷。


 
来源:歙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胡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