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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品投资类养老诈骗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08-24 09:38:04 打印 字号: | |


基本案情


被告人廖某某于2017年、2019年在珠海市香洲区先后成立亿缘公司、万商公司,通过租赁高档写字楼作为办公场所、编写“话术”教材、电话推销等方式吸引多名老年人携藏品至公司委托拍卖;并虚构公司拥有高端消费客户群、高成交率、将藏品送往境内外展览拍卖会等事实,安排员工互相充当所谓“资深鉴定师”,恶意高估藏品价值,通过签订委托合同,以委托展览服务费为名向多名被害人收取高额费用,先后骗取32名老年人及其他被害人财产共计639.8万元。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被告人廖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廖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损失。


诈骗手法

老年人大多不具备鉴别收藏品价值的专业知识,也不了解拍卖行业的相关规则,一些非正规收藏品投资拍卖公司以高价回收作为诱饵,吸引老年人购买所谓的收藏品,用无实物交割、固定利息返现等方式,诱骗老年人高价投资文玩字画、古董瓷器,或以鉴定、拍卖之名行诈骗之实,致使老年人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防骗提醒

许多老年人有投资收藏品、工艺品的爱好,购买文物收藏品时,一定要认真核实公司资质,不能简单以公司环境、规模等表面现象判断公司经营状况。要对物品的价格谨慎判断,切勿相信对方的高价鉴定,更不能因对方所承诺的高价回购而冲动下单。



 
来源:广东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
责任编辑:胡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