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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院举行全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怎么看?
  发布时间:2022-08-24 17:01:01 打印 字号: | |

8月23日,安徽高院举行全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发布5件典型案例,部分中央驻皖、省主流媒体参加,他们会怎样看待此次发布会内容呢?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8月23日上午,安徽高院召开全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

安徽法院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打击效果。坚持依法严惩。将打击锋芒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非法集资、诈骗犯罪,对于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坚决依法从严惩处,该重判的坚决予以重判。截至8月18日,3个多月时间以来,全省法院受理一、二审涉养老诈骗案件37件,审结18件,判决生效罪犯中被判处重刑的占比远高于全部刑事案件的重刑率。

对审结生效的案件,第一时间移送执行部门,确保案件及时进入执行程序。加大执行力度,将涉养老诈骗案件财产部分执行作为“江淮风暴”执行攻坚夏季行动的重要内容。至8月18日,全省法院在执案件5件,执行立案标的额2592万元。

安徽法院还延伸审判职能,推进综合治理。比如,公开举报渠道、开展线索排查、参与行业整治等。


案例1

房中介假称可代办“养老保险”,诈骗15人151万余元

一、基本案情

2018年至2021年期间,宣某某在从事房产中介工作期间,虚构自己在社保局有人脉关系,宣称一次性交钱即能办理职工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以定期领取养老保险。宣某某以此为由,通过收取现金、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等方式,先后骗取15名被害人(多数为农村中老年女性)共计151万余元,扣除案发前已退还的部分,实际骗取资金135.44万元。骗取的钱款被宣某某用于购买网络游戏装备、旅行、住宿、玩乐等。

二、裁判结果

无为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宣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宣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追缴宣某某非法所得135.44万元发还被害人。

三、典型意义

本案是以“代办养老保险”为名实施的诈骗类犯罪案件,是专项行动中六类重点打击对象。被告人利用被害人对社保养老政策缺乏了解的弱点,谎称可以通过内部渠道代购保险,从而骗取被害人财物,严重侵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四、防范小贴士

老年人也要多关注新闻媒体,多参加防诈宣传活动,多了解当前多发的各类诈骗手段,办理养老保险一定要从正规渠道办理,转账汇款前最好找儿女商量情况,多咨询亲朋好友,听取意见,再做决定。


案例2

假办“健康讲座”诱骗购买保健品,诈骗1.8万全部退还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郭某为实施保健品诈骗活动,直接纠集或通过成员相互介绍,成立了以被告人王某某为主持人,被告人郭某某为后勤人员,被告人徐某某、宋某某等人为销售小组的保健品诈骗组织。该组织选择老年人较多地点,冒充医学院学生或者体检人员等身份,以免费义诊、为老年人量血压为幌子,让老年人填写爱心公益卡。后按约定将联系好的老年人带至会场,介绍虚假的专家开展所谓的健康讲座,谎称相关保健品能治疗高血压、高血脂等心脑血管方面疾病,诱骗受害人购买,牟取暴利。2016年6月,被告人郭某带领的诈骗团伙窜至安徽省肥西县上派镇,召开“健康讲座”,诱骗受害人购买保健品,骗取现金18000元。案发后,各被告人退还非法所得18000元。

二、裁判结果

肥西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至八个月不等刑罚。

三、典型意义

本案中被告人瞄准老年人渴望健康的心理,通过免费义诊、健康讲座等获取被害人信任后,虚构保健品用途,诱骗被害人购买以牟取暴利,严重侵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四、防范小贴士

老年人在购买药品、保健品和医疗器械等产品时,请到正规药房、医院等具备合法资质的地方。要高度警惕利用讲座、互联网、小传单广告等渠道宣传的有特效、药到病除、延年益寿等功效的产品,这些产品质量难以保证,价格往往虚高,要谨慎购买。


案例3

以“股权分红”为名集资诈骗458.88万,“头目”一 审获刑9年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汪某某等人通过散发传单小广告、在宾馆召开推荐会、投资人口口相传、带投资人赴广西巴马县参观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未经审批的“巴马国际健康产业博览园项目”,以土地众筹同时能够获得股权分红为名,诱骗被害人投资,共非法集资458.88万元,案发前返还1.35万元,余款被汪某某等人私分。

二、裁判结果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谎称“巴马国际健康产业博览园项目”已通过批准,进行非法集资,骗取94人457.53万元,且未实际用于经营,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属数额巨大。汪某某以养老项目为名,诈骗对象大部分是老年人,造成他人巨额经济损失,酌情予以从重处罚。结合汪某某具有自首等法定量刑情节,依法判处汪某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责令被告人汪某某退赔被害人损失457.53万元。

三、典型意义

本案中被告人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以股权分红为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采取散发广告、带领参观、召开推介会等形式,诱骗群众投资,意图非法占有集资参与人财物。考虑到被告人实施诈骗的对象大部分为老年人,且造成他人巨额经济损失,法院对其依法从严惩处。

四、防范小贴士

老年人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不要贪图小利。打消“用小钱赚大钱”,不劳而获的念头。特别是对于宣传高年化收益率的投资,要保持高度警惕,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8月23日上午,记者从安徽省高院关于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8月18日,全省法院受理一、二审涉养老诈骗案件37件,审结18件,在执案件5件,执行立案标的额2592万元。

记者了解到,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安徽省各级法院抓深化认识、抓方案制定、抓动员部署、抓机制建设,确保行动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省高院结合中央及最高法院、省委部署要求和我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全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全省法院实施。此外,省高院还成立了全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简报宣传、协调联络等工作机制。

据悉,全省法院,已将打击锋芒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非法集资、诈骗犯罪,对于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坚决依法从严惩处,该重判的坚决予以重判。截至8月18日,全省法院受理一、二审涉养老诈骗案件37件,审结18件,判决生效罪犯中被判处重刑的占比远高于全部刑事案件的重刑率。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审判质效,强化追赃挽损,增强队伍素能,不断将全省法院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养老诈骗典型案例

宣某某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18年至2021年期间,宣某某在从事房产中介工作期间,虚构自己在社保局有人脉关系,宣称一次性交钱即能办理职工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以定期领取养老保险。宣某某以此为由,通过收取现金、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等方式,先后骗取15名被害人(多数为农村中老年女性)共计151万余元,扣除案发前已退还的部分,实际骗取资金135.44万元。骗取的钱款被宣某某用于购买网络游戏装备、旅行、住宿、玩乐等。

裁判结果

无为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宣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宣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追缴宣某某非法所得135.44万元发还被害人。

典型意义

本案是以“代办养老保险”为名实施的诈骗类犯罪案件,是专项行动中六类重点打击对象。被告人利用被害人对社保养老政策缺乏了解的弱点,谎称可以通过内部渠道代购保险,从而骗取被害人财物,严重侵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防范小贴士

老年人也要多关注新闻媒体,多参加防诈宣传活动,多了解当前多发的各类诈骗手段,办理养老保险一定要从正规渠道办理,转账汇款前最好找儿女商量情况,多咨询亲朋好友,听取意见,再做决定。(记者 孟一凡)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掌中安徽讯(记者 雷强) 15人先后被骗151万元,却是供骗子购买网络游戏装备、旅行、住宿、玩乐等,而这被骗的15人多数为农村中老年妇女......2022年8月23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全省法院将重拳出击严打养老诈骗。

发布会现场公布的典型案例显示,2018年至2021年期间,宣某某在从事房产中介工作期间,虚构自己在社保局有人脉关系,宣称一次性交钱即能办理职工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以定期领取养老保险。宣某某以此为由,通过收取现金、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等方式,先后骗取15名被害人(多数为农村中老年女性)共计151万余元,扣除案发前已退还的部分,实际骗取资金135.44万元。骗取的钱款被宣某某用于购买网络游戏装备、旅行、住宿、玩乐等。无为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宣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宣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追缴宣某某非法所得135.44万元发还被害人。

据了解,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安徽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按照最高法院、省委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部署,狠抓工作落实,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成效初显。将打击锋芒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非法集资、诈骗犯罪,对于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坚决依法从严惩处,该重判的坚决予以重判。截至8月18日,全省法院受理一、二审涉养老诈骗案件37件,审结18件,判决生效罪犯中被判处重刑的占比远高于全部刑事案件的重刑率。将涉养老诈骗案件财产部分执行作为“江淮风暴”执行攻坚夏季行动的重要内容。至8月18日,全省法院在执案件5件,执行立案标的额2592万元。

同时,法院延伸审判职能,推进综合治理。公开举报渠道,通过网站、微博、微信、抖音等自有媒体平台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充分发动群众,及时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开展线索排查,对受理的诈骗、非法集资类案件进行系统性梳理,深入排查涉及养老诈骗犯罪线索,并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全省法院共摸排移送线索17条,如霍山县法院在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中发现该案可能涉及养老诈骗犯罪,立即移送有关单位处理。参与行业整治,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又积极促进行业治理,对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提出针对性司法建议28条。如合肥中院结合办案向一县民政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健全养老项目审核监督机制,堵塞行业监管漏洞。切实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联系,跟踪了解所提建议的落实情况,推动以案促治、以案促建。


 
来源:新安晚报、中安在线、市场星报
责任编辑:胡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