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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新安江——千岛湖流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 黄山、杭州两地法院来了一场“江湖之约”
  发布时间:2022-12-01 17:05:05 打印 字号: | |

11月29日,首届“新安江——千岛湖流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会议”在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召开。会议以“加强流域司法协作,凝聚司法保护共识,服务长三角一体化”为主题,安徽、浙江两省高院,黄山中院、杭州中院及新安江——千岛湖流域八家基层法院共同参与,签订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发布协作共识、典型案例,启动“跨域一体化办案平台”,奋力推动新安江——千岛湖环境资源水域生态环境联动治理再上新台阶。

深入践行“两山”理念
这是一场守护绿水青山的的实践交流会


新安江——千岛湖流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亲自指导的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改革试点的落地处,是长三角重要的生态屏障。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护好一脉青山、一江秀水,有效服务区域流域协同发展,是黄山、杭州两地法院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重要使命。此次会议分析了新安江——千岛湖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基本现状,分享了具体做法与经验启示,与会法院和专家学者围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流域司法协作工作”“司法协作服务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机制”“跨省碳汇补偿”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在解决跨域执法、司法标准不统一等司法实践问题上提出有针对性、参考性、可行性的具体举措,切实为加强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提供了智力支持、实践参考。

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这是一场深化跨域司法协作的友好会商会


黄山、杭州地缘相近、人文相亲,近年来,两地法院持续深化司法交流与协作,黄山中院与杭州中院、歙县法院与淳安县法院、黄山区法院与富阳区法院缔结了友好法院,黄山法院先后选派干警赴杭州法院体悟实训,一直以来保持着密切交往,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凝结法院合力。此次会议,是专业化审判领域司法协作的更深层次合作交流。会议共签的《新安江——千岛湖流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确立了服务大局、多赢共赢、共建共享、高效务实的协作原则,在促进类案统一裁判、强化协作联动对接、加强会商通报宣传、深化培训交流合作、共建共享体验基地、深入开展专题研讨六大方面明确了协作内容,司法协作半径更加宽广,司法协作机制更加细化。会议通过的新安江——千岛湖流域司法保护共识,为今后加强流域各法院之间诉讼事务协作,深化流域各法院之间审判资源共享提供了重要支持,展现了流域法院“同饮一江水,共抓大保护”的满满诚意,两地法院常态化司法协作工作的机制模式将不断完善、持续更新。


加强司法资源数智协同
这是一场连接流域上下的信息互通会


跨域司法协作的加速度需要数据领跑、智能支撑。会上正式启动了“跨域一体化办案平台”,为黄山、杭州两地跨域智慧司法协作按下了连接键。依托该平台,皖浙两地法院可突破地域和系统限制,实现跨省、跨网、跨级别的联席讨论,两地法官可以线上沟通互学、充分交流,相关案例、审判信息资源畅通共享。通过数字化、信息化的协作互通,推动构建皖浙一体化的协同办案体系,真正实现跨域办案模式,为两地法院统一法律适用、辅助审判执行提供智慧服务,使两地人民群众共享一站式、无差别、同质化的智慧诉讼司法服务。

“源头活水出新安,百转千回下钱塘”,从千百年来一衣带水的血脉相连,到现如今守望江湖的并肩同行,黄山、杭州两地法院正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以实际行动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担当实干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到实处,为流域水更清、天更蓝、山更绿增添明亮的司法底色。

浙江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许惠春,杭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宏伟,黄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庞梅,淳安县委书记杨建根出席会议。安徽高院党组成员、一级高级法官朱兆法在合肥远程参加本次会议。

 
来源:黄山中院
责任编辑:钱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