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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推进会召开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24-04-11 16:53:48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促推诉源治理、社会治理、国家治理,4月9日下午,黄山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推进会。


会议传达解读了《安徽法院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工作方案》,听取了各区县法院人民法庭工作亮点,歙县深渡人民法庭介绍了前期创建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工作方法,并进行了研讨交流。

会议要求,一是要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人民法庭建设的实践要求。目前,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更多发生在基层,人民法庭的功能不仅限于定分止争,而是向立足预防转变,要积极主动走出去,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专业优势,推动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法治化水平。二是要准确理解依法能动促进诉源治理是人民法庭建设的工作重点。推进诉讼源、执行源、信访源一体治理。要做实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能,以最少程序实现当事人一件事。三是要充分领会强化自身能力是人民法庭建设的关键抓手。注重抓好审判管理,注重抓好自身建设,注重抓好评估创建。

黄山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其洲,黄山中院相关业务庭负责人,各基层法院分管院领导、各人民法庭负责人及部分审判人员参加会议。


 
来源:黄山中院
责任编辑:钱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