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信息披露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信息披露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我院全面排查本院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账款支付情况。经排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院不存在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