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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汛”而动 迎雨而上丨黄山法院执行攻坚、抢险救灾两不误
  发布时间:2024-07-01 15:19:25 打印 字号: | |

6月下旬是全市法院年中攻坚的核心节点,也是防汛救灾的关键时期,两级法院执行干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闻“汛”而动,迎雨而上,在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防汛救灾部署要求的同时,抢抓时间开展全市法院“徽动执行”第六次集中执行行动,努力做到抢险救灾、执行攻坚两手抓、两不误。


屯溪区法院

闻“汛”而动  持“执”以恒


6月28日清晨6时30分,屯溪区法院全体执行干警迅速集合到位,吹响了本次集中执行的“冲锋号”,20余名执行干警兵分两路以雷霆之势奔赴执行战场,开展集中执行活动。

黄山市某旅游发展公司与被执行人黄山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一案,屯溪区法院于2024年3月作出生效判决,判决被执行人按约定返还申请人涉案设施设备及停车场,并支付水电费及违约金。由于案件特殊性,黄山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周群与屯溪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徐业稳一同带队前往涉案场所,组织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进行执前调解,并顺利达成调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交付餐车设备6辆,为后续执行案件的履行奠定良好基础。


黄山区法院

宽限期满来履行 系列案件终执结


崔某等5人与王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黄山区法院主持调解后达成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但王某因个人原因始终未能完全履行,崔某等申请执行人遂陆续申请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查明王某涉案众多,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履行全部债务,遂逐一拨打了各申请执行人的电话,阐明了王某的财产现状,商请给予一定宽限期,并表示会及时督促王某后续履行,崔某等人理解并同意法院给予王某宽限期至6月底。2024年6月28日,宽限期限届满前2日,王某提前带着39000元现金来到黄山区法院,将崔某等5件执行案件全部履行完毕。


徽州区法院

强制拘传有力度 善意执行显温情


蒋甲与蒋乙系亲属关系,因蒋乙在2012年向蒋甲借款50000元未还,蒋甲诉至法院,法院作出判决后,蒋乙仍未履行,蒋甲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冻结了蒋乙名下部分银行存款,并多次责令其履行,但蒋乙以凑钱为由多次拖延。6月27日下午,执行法官将蒋乙从家中拘传到法院。被拘传到羁押室后,蒋乙认识到拒不履行会面临的严重后果,遂主动联系蒋甲协商分期还款事宜,蒋甲考虑到亲属关系,最终同意蒋乙先支付部分款项,余款分期履行的和解方案。


歙县法院

兵分三路攻坚 冲刺年中结案


歙县是今年“6.20”和“6.23”洪水的重灾区。6月29日6点30分,刚从防汛救灾第一线撤下来休整的歙县法院执行干警们匆忙吃了早饭,转身便投入到了徽动执行集中行动中。本次执行,歙县法院按计划兵分三路,分赴徽城片区、王村片区、杞梓里片区开展区域攻坚,不到半天的时间就捷报频传,先后执行完毕案件8件,执行和解3件。

周某欠付胡某买卖合同款9000元一直未付,胡某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周某,始终无人接听。经网络查控,亦未发现周某有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执行法官决定亲赴周某家中一探究竟。6月29日,根据胡某提供的最新下落线索,歙县法院执行干警在周某住处成功将周某逮个正着。面对突然到来的执行法官和明晃晃的手铐,周某才意识到逃避执行的后果。在执行法官的严厉督促下,周某主动联系亲属筹款,最终将该案案款9000元全额履行完毕。


休宁县法院

冒雨执行不停歇 司法为民不止步


叶某与姜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中,两人合伙经营烧烤店,经双方协商,叶某退出合伙并约定姜某支付叶某60000元。后姜某未足额支付,叶某诉至法院,经休宁县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姜某需支付叶某22000元,但姜某仅支付了15000元后便不再支付剩余款项,叶某无奈之下只得申请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电话联系姜某,姜某称“我有钱但我就是不想还给她”,执行法官遂于行动当日将其强制拘传至法院,经过执行法官的严厉督促,羁押室内的姜某一改之前的嚣张态度,主动承认错误,积极筹集剩余款项7000元交给叶某,本案得以执行完毕。


黟县法院

另辟蹊径求破局 汛期行动得成效


2020年10月,方某向姚某采购雨棚,但未及时足额支付货款,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长期以来方某一直怠于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干警多次联系上门无果,此次执行行动中,对于方某的“避而不见”,干警另辟蹊径,对其家属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在其家属的协助下,方某主动来到法院,表示意识到错误,当即履行8000元,并就剩余欠款与姚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干警在开展强制执行过程中,还积极下沉防汛一线,主动到包保社区和路段开展巡逻,加强道路、桥梁的隐患排查,清淤排涝。   

据统计,全市法院6月27日-29日开展的“徽动执行”第六次集中统一行动,共出动干警217人次,出动车辆33辆次,执行案件163件,拘传、拘留被执行人11人,自动履行14人,执行到位金额217万余元,110接警9次。

 
来源:各区县法院
责任编辑:钱秀平